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发布时间:2023-11-07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2023年,省住建厅共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73件,其中省人大代表建议26件,省政协提案47件;主办40件,协办33件。办理内容主要涉及垃圾分类处理、物业管理、村镇建设、城镇供热、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停车场建设等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工作。目前,全部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并上传至工作系统。在办理过程中我厅采取多种形式与代表委员积极主动沟通,均取得满意的反馈,实现沟通率、办结率、满意率100%,同时正式文件已报送有关单位和代表委员本人。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是建立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领导签发、分工办理、督察督办、走访询问、修改完善、寄送反馈、总结归档”的办理流程。建立由厅长统一领导、分管厅领导负责、处室负责人把关、具体工作人员办理的“1+3责任制”。厅长提出工作要求后,承办处室结合建议提案内容认真研究,处室负责人对答复意见严格把关,及时发现和改进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分管厅领导进行审核并确定最终答复意见,确保各个环节有效衔接,不出现纰漏。二是明确责任分工。由厅办公室牵头,及时梳理承办建议提案内容,建立工作台账,结合业务分工,制定任务清单,并明确办理方法、步骤、时限等具体要求。印发了《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及时将承办的建议提案落实到责任处室(单位),使办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三是纳入绩效考核。我厅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厅内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纳入《2023年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内容。要求责任处室(单位)针对建议提案内容认真研究,分析意见建议的深层次原因,拿出确实可行的措施办法,举一反三,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二)严格程序,及时办理。一是及时沟通掌握。承办处室接收交办任务后,主动联系代表委员,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和意图,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办理措施,办理过程中,充分听取提案人意见,及时反馈采取的工作措施及进展情况,共同探讨解决问题办法。办理结束后,追踪和延伸办理成效,结合答复意见回访代表委员,沟通办理成效,取得代表委员的指导和支持。二是及时调查研究。围绕代表委员提出的关于物业管理、城镇供热、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实事等相关工作建议,挑选部分群众关注度高、可操作性强的建议提案,采用实地调研的方式,切实研究解决办法,力争使代表委员建议提案落到实处。三是及时反馈答复。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严格落实办理程序。凡是提案人对答复意见不满意的,办理人员要认真听取意见并按意见要求重新办理,待提案人对答复意见满意后,由分管厅领导进行审核,并形成正式回复意见报送有关单位和代表委员本人。

  (三)注重实效,强化落实。一是突出合理性。针对建议提案所涉及的问题,我们把工作开展情况和行业管理实际向委员代表如实反馈,并结合实际,充分吸收采纳合理化建议,陆续出台了各类政策指导文件,积极推动代表委员建议的落实。二是提高实效性。例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的建议》,我厅高度重视,在全省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度。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及时查处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导致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指导各地规范市场秩序,督促落实好实名制管理制度,狠抓欠薪源头预防和过程监管,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三是增强针对性。针对委员代表提出的建议,我厅认真梳理,发现物业管理问题关注度较高。例如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公司管理的建议》、《关于加强物业管理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建议》等均涉及物业管理问题,我厅认真研究建议内容,并结合工作实际,颁布实施《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制定出台《吉林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评价办法》《吉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等文件,指导各地建立“红黑名单”制度,持续加强物业管理能力,积极构建物业管理新格局,推动物业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办好建议提案工作,既是我们的职责和义务,也是倾听各界意见、解决矛盾问题的主要渠道。下一步,省住建厅将围绕建议提案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提高办理质量和效果,以建议提案办理促进工作,以工作开展助推建议提案办理,有效促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共同推进全省住建系统工作迈上新台阶。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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