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供热应急抢险抢修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31
关于加强供热应急抢险抢修有关工作的通知
  
吉供热专班办〔2023〕3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梅河口市人民政府,各县(市)人民政府,专班各成员单位,各供热企业:
  为了贯彻2023-2024年全省冬季供热工作会议上胡玉亭省长的讲话精神,落实“加强供热应急管理,向群众交账、向组织交账”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措施,提升全省供热应急保障能力。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供热应急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供热应急管理,加快修订完善城镇供热保障应急预案,成立供热应急指挥机构,保供专班;依托信誉好、实力强的供热企业资源和力量,组织建立应急抢修队伍,做好供热应急设备、应急物资的储备;建立本市、县跨区域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实行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二、加强突发事件综合研判
  一般性故障,由供热企业及时处理,不得拖延,避免酿成事故。经研判,事故抢修时间超过24小时的,依据应急预案及时报告供热应急指挥机构,供热管理部门要派专人赴现场督导,及时报告处理进展情况。经研判,事故抢修时间超过48小时的,及时报告省供热管理部门,省供热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赴现场指导研究抢险方案。必要时,跨地区调动应急抢修队伍、设备和物资。如发生停水、停电超过24小时的,要及时上报,由市、县领导协调供水、供电部门采取措施解决。
  三、落实供热企业主体责任
  供热企业要制定本单位应急抢修工作预案并报送本地供热管理部门备案。加强巡视管理,发现异常及时研判,明确处理措施;对易损坏设备及备品备件做好保管储备,及时补充满足抢修需要;落实抢修车辆及专用工具,抢修队伍24小时备勤。
  四、做好重要群体保障措施
  严寒降温天气和故障抢修期间,供热企业和当地街道社区要密切配合。特别是对有老人、残疾人、低保户等特殊情况的家庭,有针对性地提供临时供热设备、资金补助;必要时安排转移居住。
  五、及时报送处置工作方案
  各市、县政府要按照上述要求制定本地应急供热抢险处置工作方案(见附件),加盖公章,于10月27日15时前报送至全省冬季供热工作专班办公室(吉林省城镇供热保障指导中心),汇总后报送至省政府。
  联 系 人:户 哲
  联系电话:13844032187
  邮  箱:jlsjstgrb@163.com
  
  附件:XX市(县)供热应急抢险处置工作方案(模板)
  
 
全省冬季供热工作专班办公室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代)
2023年10月26日

XX市(县)供热应急抢险处置工作方案(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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