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23年“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1

甘建发电〔2023169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甘肃矿区住房和建设局,有关单位: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25个部门关于开展 2023 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要求以及《甘肃省质量强省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3 年全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相关部署安排,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质量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促进质量强省建设,提升工程质量品质,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23年“质量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23年“质量月”活动方案

2.甘肃省质量强省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3 年全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甘质强组办明电〔20237号)

3.甘肃省质量强省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 2023 年首席质量官在线培训工作的通知

4.2023“质量月”活动口号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9月8   

附件1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23 年“质量月”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甘肃省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方案》,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三抓三促”行动要求,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夯实质量基础,加快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着力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全面提升质量整体水平和竞争力,有序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 2023 年“质量月”活动开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肃提供质量支撑。

二、活动主题

“增强质量意识  推进高质量发展”。

三、活动内容

(一)积极开展质量主题教育宣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质量月”活动期间,各级住建部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有关单位要围绕“增强质量意识推进高质量发展”活动主题,以专题学习、交流研讨、理论培训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工作部署,开展涉及房地产、建筑质量、安全生产等领域普法宣传及行业新制定、新修订的法规规章学习活动,组织参加首席质量官培训活动(具体参与方式详见附件3),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云课堂、远程培训等形式,推进分层分类学习,通过印发宣传资料、设置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挂图等方式,形成全面动员、广泛发动、积极参与的良好活动氛围,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持续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有力推进《甘肃省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方案》任务落实。根据《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精神和《甘肃省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实施方案》具体任务,围绕监管需求和群众关切,聚焦突出问题和明显短板,结合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工作实际,制定住建领域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具体实施方案,积极构建质量长效机制,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管,切实强化工程质量保障,全面落实各方主体工程质量责任,强化质量责任追溯追究,加强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高水平应用,打造品质工程标杆,全力推进工程品质提升工作。

(三)严格实施图纸全过程数字化闭环管理,全面落实勘察质量信息化监管。按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十部门关于实行图纸全过程数字化闭环管理的通知》要求,夯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参建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监督检查。要严格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的通知》(建办市〔202025号)和有关联合验收要求,鼓励推行竣工验收备案电子化,杜绝“线下发证”“体外循环”,防止闭环管理机制出现“破环”。按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监管工作的通知》(甘建设〔2023178号),加强工程勘察质量信息化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勘察、虚假记录、虚假试验和出具虚假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甘建设〔2023119号)要求,做好核查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勘察设计企业监督管理,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行为,强化勘察设计质量管控,提倡优质优价。

(四)用好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结合今年开展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围绕物业服务企业有没有遵守法律法规、有没有履行合同约定、有没有侵占业主权利,各级住建部门采取“双随机”“四不两直”等方式和调研座谈、明查暗访、受理投诉举报等措施,对前期物业服务企业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搜集问题线索,商请相关部门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整改。通过专项整治,住建部门抓物业管理的能力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的法律意识、合同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更加方便、舒心、安全、和谐、宜居。

(五)持续优化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用水用气用暖服务满意度。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获得用水用气用暖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推动水气热报装系统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深度融合,推动供水供气供热报装、查询、缴费以及新增、扩容改装等事项进驻当地政务服务中心和政务服务平台,并将业务办理系统与政务服务网实现对接,落实“一窗受理”、“一窗审批”、“一网通办”,实现“一站式”便捷服务,不断提升获得用水用气用暖报装服务质量。各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供水供气供热企业的监督指导,督促水气热等市政公用服务企业进一步增强主动服务意识,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完善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行为。

(六)组织开展工程质量综合检查,切实强化监督执法检查力度。按照《关于开展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市场及质量安全综合大检查的通知》(甘建发电〔2023158号)要求,开展全省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工作,严格质量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落实,做好检查问题整改落实,严厉打击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工程质量监督执法,依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同时根据《关于开展全省预拌混凝土质量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甘建质2023132)要求,开展相关督导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检测行为,强化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和工程实体质量管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检测数据弄虚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工程质量事故发生。

)举办观摩交流学习活动,有效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水平。以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质量观摩交流活动,进一步固化质量安全及智慧管理标杆工地观摩学习机制,做好示范企业和示范工程创建活动,推进全省房建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和智慧管理标准化建设,推动工程质量管理、项目管理信息化技术应用,推广绿色施工、装配式施工、优秀施工工法等先进经验做法,有效提升工程质量品质。

)开展监督机构考核,加快推进质量监管队伍建设。按照《关于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甘建质〔2023174)要求,采用层级考核方式,做好市县质量监督机构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持续强化监管能力水平建设,夯实监管基础、规范监督行为、提升监管效能。

)实施数字化转型赋能,不断提升质量监管工作效能。围绕建筑业高质量发展需求,推动“智慧质安”系统深化应用,积极响应我省数字政府建设号召,全面推进工程质量智慧化监管创新应用构建日常监管、信息共享、部门协同的综合监管模式压牢压实各方主体职责,努力提升全省工程质量水平,实现工程质量智慧化、数字化、一体化监管。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省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结合本地实际落实方案要求,认真做好“质量月”活动的整体策划和具体实施工作,要坚持重心下移,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活动,动员各行各业和基层一线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在全社会掀起建设质量强国的热潮。

(二)注重宣传,确保实效。全省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质量月”活动的指导,积极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活动,聚焦工程质量领域的热点问题和共性通病,积极引导社会关注和参与,加强宣传力度,注重实际效果,市场监管总局网站(https: //www.samr.gov.cn/zlfzj/)将发布活动主题宣传海报,供大家下载宣传。

(三)认真总结,增进实效。为推动“质量月”活动取得实效,请各市(州)住建主管部门指定1名活动联络人员,并于2023912日前将联络员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报送我厅。同时请各市(州)住建主管部门及时总结本次“质量月”活动情况,将本次活动工作总结、亮点、典型事例,有关图片、视频于 2023  10  10 日前报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联 系 人:王国钰

联系电话:0931-8929723(兼传真)

    箱:85570486@qq.com

附件2 《甘肃省质量强省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3 年全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甘质强组办明电〔2023〕7号).pdf

附件3 甘肃省质量强省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 2023 年首席质量官在线培训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4 2023年“质量月”活动口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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