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城市供水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9-08

 

昆明市水务局,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有关供水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省级联系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关于开展2023年度城市供水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的通知相关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水利厅对全省城市供水企业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现将相关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20238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省水利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城市供水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的通知》,同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随机抽取了执法检查人员和相应供水企业,并于20238182023823日开展了现场检查。

二、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安宁宁润水业有限公司主要问题。一是应急预案未盖公司章,未按要求报上级供水主管部门备案二是应急物资管理不到位,储备情况未梳理三是部分管网纸质档案有缺失。四是水价收费依据、水质指标信息公布公示不规范、不到位。五是落实管网巡查检查制度不到位,导致管网爆管事故频发。六是推进实施一户一表和物联网计量表更新改造不到位。

(二)玉溪市供排水公司主要问题。一是工作台账管理零散不规范。二是玉溪市北片区自来水厂(一期)目前仅为单回路供电,缺少备用电源。三是部分管网纸质档案缺失。企业服务标准执行不到位,缺少用户满意度调查。

(三)澄江市抚仙湖东岸供水有限公司主要问题。一是工作台账管理零散不规范,内容有缺失。二是应急预案未按要求报上级供水主管部门备案。三是厂区内安全管理不到位,摄像头维修不及时四是未与供水水库(东大河水库)签订供水协议,要求尽快签订供水协议,明确供需双方责任。部分管网纸质档案有缺失。末梢管网维护和水表更新改造工作管理不到位,未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末梢管网维护和水表更新改造计划。

三、相关工作要求

本次检查发现相关问题,请昆明市水务局、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玉溪市水利局认真督促有关供水企业抓好整改落实。

(一)检查中发现受检单位问题,相关供水企业要对照本次检查发现问题逐项落实整改,及时将问题整改情况报属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水务部门。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水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要求,扎实推进供水行业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建立隐患清单、落实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间、切实督促整改、及时验收销号。

(二)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务)局和相关供水企业要对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城市供水水质抽样检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结合本次检查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梳理城市供水各环节存在的隐患、问题,结合城市供水管网老旧更新改造项目,加快城市老化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加大城市供水行业管理,逐步建立符合实际的城市供水现代化信息系统,不断提高城市水质检测能力、应急供水能力、反恐怖防范能力,进一步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不断提高城市供水服务水平,确保城市供水从源头到龙头的安全保障。

(三)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水务局要及时进行跟踪督促,收集有关整改情况于20239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拒不整改的、态度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依规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四)本次城市供水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情况,根据要求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时间为202397日至2023914,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蒋庆辉、孟繁艺13529251085;云南省水利厅 杨勇,18887110926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97日  

 

 

 

 

 

 

 

 

 

 

抄送:省水利厅,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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