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无法生成新版电子证照有关情况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1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作部署,我厅按照《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C0317-2022)、《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电子证照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C0304-2022),对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更换新版电子证照。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无法生成新版电子证照:

  一、违规持有多本安管人员证书

  依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7号令)及新版电子证照标准,除企业法人持有安管人员法人A证不受限制外,每名安管人员在全国范围内仅允许持有同一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经信息比对,附表1人员不符合上述规定,无法生成新版电子证照。

  二、持有同一工种多本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依据《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及新版电子证照标准,每名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在全国范围内仅允许持有一本同工种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经信息比对,附表2人员已持有同一工种特种作业人员新版电子证照,全国通用。

  三、原证书信息不准确

  按照安管人员新版电子证照标准,与公安部门登记的居民身份证信息不符的,无法生成新版电子证照。请附表3相关的企业及个人于9月15日前,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进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员信息变更,生成新版电子证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旧证照转换结束后,原相应证书失效。

  联系电话:0371-65569779(安管人员)

  0371-65569531(特种作业人员)

  附件1-违规持有多本安管人员证照人员.pdf

  附件2-持有多本同一工种特种作业证书人员名单.pdf

  附件3-安管证书身份证号错误人员名单.pdf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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