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2023年全国科技活动周期间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普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5

内建标函〔2023〕259号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厅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普能力建设,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2023年全国科技活动周期间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普系列活动的通知》(建办标函〔2023〕130号)工作部署及《内蒙古科技厅 宣传部 科协关于举办2023年内蒙古科技活动周暨全区第二十八届科普活动宣传周的通知》(内科发〔2023〕44号)文件要求,我厅决定在全国科技活动周期间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普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主题

时间:2023年5月20日至31日

主题:热爱科学 崇尚科学

二、主要活动安排

(一)突出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宣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精神,重点围绕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战略部署,宣传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创新成果。

(二)参加和举办科技讲座。各盟市住建部门、各单位要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条件,通过组织线上、线下科普大讲堂等多种形式,参加和举办科普知识讲座,传播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知识。

(三)向社会开放科技资源。有条件的盟市及单位可以就本地区本部门现有住房和城乡建设科研基础设施、科技创新基地及相关高校、企业的有关科普基地,组织开展开放参观活动,通过成果交流、实验演示等,向社会公众展示住房和城乡建设先进科技成果。

(四)开展科普下基层活动。各盟市住建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开展科普进公园、进社区、进校园活动,组织科技人员面向公众传播科学理念和科技知识,宣传惠民科技成果,普及城市安全知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五)面向青少年开展特色科普活动。各盟市住建部门、各单位可组织青少年参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场馆、实验室、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科普基地,引导、鼓励青少年投身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创新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盟市住建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科技活动周活动,结合自身科技资源精心策划、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讲求实效,确保科普活动安全有序、丰富多彩。

(二)加强宣传报道。各盟市住建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及网络等媒体,集中做好科技活动周期间科普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努力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国,不断增强行业创新意识。

(三)做好总结反馈。各盟市住建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做好科普活动总结和反馈工作,于6月5日前将科技活动周总结材料、《202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活动周开展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相关影像资料及媒体报道资料报送至我厅工作邮箱。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厅绿色研究发展中心      张敬琦

         厅标准定额与节能科技处  王丽君

联系电话:0471-6946889、6944435,18647775075

工作邮箱:nmgjstkjc@126.com


附件:202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活动周开展情况统计表


2023年5月24日    



202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活动周开展情况统计表.doc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