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保旺建设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2-09-29

  (法人)名称:广东保旺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MA7JCURQ9D

  住所(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叠北村头铺前围佛山市南海锋景汽车文化创意产业园有限公司内C区二楼202B室(住所申报)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在2022年6月17日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重组分立时,提交的《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辽宁金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申请资质跨省分立的函》(辽住建审迁〔2022〕59号)属于虚假材料。上述事实有《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核查<关于商请确认辽宁金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跨省分立情况的函>的复函》、情况说明、《调查询问笔录》等证据证实。

  上述行为表明你单位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 

  我厅于2022年8月30日向你单位发出《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粤建许告〔2022〕2号),你单位于2022年9月7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我厅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对你单位给予警告,且你单位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行政许可。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东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6个月内依法向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机关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2楼

  联系人:蔡洵,联系电话:020-83133642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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