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升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水平,现将2022年6月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6月底,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共登记新疆平均在建项目855个,其中实施实名制考勤的项目626个,平均占比73.2%;平均日考勤工人总数24604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平均到岗率仅14.33%。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指标要求,涉及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共有三个项指标:一是平台数据更新率要达到90%以上,我区平台数据更新率平均为73.2%,全区没有一个地州达到考核要求,其中和田地区、哈密市、巴州、喀什地区、乌鲁木齐市、伊犁州数据更新率低于全区平均水平;二是工地工人平均考勤人数要达到81人以上,我区工人平均考勤人数平均为39人,其中塔城地区、吐鲁番市、克州、克拉玛依市、博州、阿克苏地区、伊犁州、阿勒泰地区工人平均考勤人数低于40人;三是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到岗率要达到60%以上,我区平均到岗率为14.33%,其中乌鲁木齐市、伊犁州、昌吉州、克拉玛依市、喀什地区、克州、哈密市、巴州、博州、塔城地区低于15%。
二、存在的问题
(一)各地州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对5月份通报问题没有进行认真整改,没有认真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在建项目实名制覆盖率普遍较低,乌鲁木齐市、伊犁州在平台登记无考勤的项目均超过20个。
(二)大部分地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进展滞后,建筑工地实名制软件数据标准与自治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系统数据接口标准不统一,不能及时上传实名制数据。
(三)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不到岗履职问题比较普遍,不纳入实名制管理,频繁更换,技术员、监理员代替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履职,挂靠问题严重,造成质量安全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对通报指出的问题立即整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是加强行业监管、维护建筑工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是《保障农工工工资支付条例》确定的法定制度,也是国家和自治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对通报指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逐个项目排查,对标国家和自治区统一数据标准及考核要求,扎实做好整改工作。
(二)加快实名制对接工作。各地指导所辖县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施工、监理企业在施工现场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各项要求,监督指导系统集成商做好实名制设备安装、系统调试、数据上传、运行维护等工作,消除数据和技术壁垒,切实提高数据上传更新率和数据质量。
(三)加大执法力度。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工地现场,加强联合执法。针对实名制更新率低、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到岗考勤率低的在建项目,未依法依规向新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上传用工管理、专用账户、保证金、工资支付等信息的在建项目加强监督检查。自治区将进一步加大通报力度,对实名制管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施工、监理企业,依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评价标准纳入信用管理。对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不纳入实名制管理、涉嫌转包挂靠的,要加大惩处力度。对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未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的,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依法责令停工整改,并处罚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