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延期使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30

 内建人函〔2021〕761号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

考核合格证书延期使用的通知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建办人函〔2019〕384号)要求,为平稳有序地做好有关政策衔接,经研究,对我厅核发2018年12月13日以后到期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其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中继续使用。

此通知

                                                                  

2021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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