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福建鑫淼建工有限公司办理个人执业注册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1-01-18

福建鑫淼建工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统一信用代码为91350300MA2XYMBY40)隐瞒彭晓琪(身份证号码:510xxxxxxxxxxxxx429)、关银知(身份证号码:612 xxxxxxxxxxxxx 797)、赵晓东(身份证号码:211 xxxxxxxxxxxxx 513)、戴凌云(身份证号码:522 xxxxxxxxxxxxx 818)、张秀梅(身份证号码:130 xxxxxxxxxxxxx 949)、韩向勇(身份证号码:230 xxxxxxxxxxxxx 019)等6人不在你公司工作的事实,于2020年为以上6人申报监理工程师注册业务,存在提供虚假注册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你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厅于2020年11月25日作出《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理告知书》(闽建告字〔2020〕193号),你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本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现对你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通常行为评价标准(2015年版)》第4.3.8条,对你公司予以信用扣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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