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二季度全省勘察设计企业建筑市场信用评定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7-18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为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开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建筑市场信用评定工作的通知》(建标〔2016254),加快推进勘察设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我厅通过“安徽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系统平台”(以下简称“信用平台”),对2018年二季度全省勘察设计企业建筑市场信用评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18630日,全省主营勘察设计的企业已全部在“信用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用信息并评定基本信用分(各市信用评定工作进展情况详见附件1)。其中,基本信用信息齐全的占98%,企业资质信息准确全面的占98%。但仍有9家企业基本信用信息不全(详见附件2),8家企业资质信息不准确(详见附件3)。

合肥、蚌埠、淮南等市信用评定工作总体较好,企业资质信息准确,基本信用信息较齐全。合肥、亳州、淮北、宿州、阜阳、蚌埠、滁州、六安、芜湖、马鞍山、安庆、铜陵、宣城13市共对65家企业录入了良好行为信息和不良行为信息,比一季度提高了4.8%

阜阳、宿州、淮北等市企业基本信用信息不全,资质信息不准确,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大。

二、存在问题

(一)仍有极少数企业基本信用信息不全。9家企业未录入企业业绩、职称人员信息。其中,涉及乙级资质企业4家、丙级5家,涉及电力行业4家、房屋市政、水利、公路、岩土工程勘察、风景园林专项资质各1家,主要集中在阜阳市、芜湖市。

(二)仍有极少数企业资质信息不准确、不全面。8家企业集中在阜阳市、宿州市、亳州市。如界首市建筑设计院岩土工程勘察丙级资质已过期,宿州市水利水电建筑勘测设计院水利行业城市防洪专业乙级、河道整治专业乙级资质已过期,亳州市恒达公路工程勘察设计院未录入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资质。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建筑市场信用评定内容和计分标准(试行)>的通知》(建标〔2015232号)要求,切实担负起对企业市场信用实施评价的主体责任,认真、及时、准确地做好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审核、记录和评分工作。各勘察设计企业要高度重视企业信用建设,抓紧做好信息补录、更正相关工作。

(一)缺少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的企业,需在“信用平台”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工程设计合同主要页的复印件;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工程竣工、移交、试运行证明文件,或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的复印件。

(二)本省项目业绩由项目所在地市(省直管县)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外省项目业绩由企业所在地市(省直管县)建设主管部门审核。企业对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依法予以处罚。

(三)对“信用平台”显示资质证书不在有效期、资质内容不全的,相关企业要登录“信用平台”后选择“企业类信息”-“企业信息登记”-“资质信息登记”-“同步企业资质证书”,选择相应的资质进行同步并上传最新资质证书相关附件,予以更正。名称已变更的企业,需登录平台后选择“企业类信息”-“企业信息变更”-“工商信息变更”,予以修改。

(四)各地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补录注册人员、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技术负责人的个人信息以及企业和相关人员业绩,保证录入信息的准确性。抓紧开展对企业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信息的补录和审核评分工作。

(五)对于未按规定录入基本信用信息的企业,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市(省直管县)建设主管部门要发文通报批评并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未改正的,要在“信用平台”记录不良行为信息,并对其资质进行动态核查。

 

附件:1.各市信用评定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2.企业基本信用信息不全情况统计表

3.企业资质信息不准确情况表        

 

 

 

                   2018717

(此件公开发布)

 

各市信用评定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doc

企业基本信用信息不全情况统计表.doc

企业资质信息不准确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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