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济南、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保护和利用好优秀城乡历史文化遗产,指导和规范全省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和利用工作,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山东省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技术导则》《山东省历史建筑修缮技术导则》,业经审查通过,批准为山东省工程建设技术导则,编号分别为JD37-002-2024、JD37-003-2024,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本导则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附件:1.山东省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技术导则.pdf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