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海南)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违规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4-24

琼建质监〔2024〕88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昌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海南)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违规的通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重点园区管理局(管委会),各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琼建质监〔2023〕178号)工作部署,我厅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发现昌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华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近期,我厅通过海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息平台对全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进行日常监督巡查中,发现昌华公司出具的钢筋原材检验报告数据异常。2024年3月27日,执法人员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到昌华公司进行调查,现场核查了工作台账、委托单、检验报告原始记录、设备使用记录,调阅了试验室监控视频,并对该份报告检测员及技术负责人进行问询。经查,昌华公司在钢筋反向弯曲试验时,未按规定进行人工时效加热处理,且委托方没有提供在钢筋反向弯曲试验时免人工时效热处理的相关证明材料。该公司上述检测行为涉嫌违反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二部分“热扎带肋钢筋》(GB/T 1499.2-2018)第8.2.3条:先正向弯曲90°,把经正向弯曲后的试样在100℃±10℃温度下保温不少于30min,经自然冷却后再反向弯曲20°”的规范要求,属于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的行为。

二、处理情况

昌华公司涉嫌违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四)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检测”的违法行为。我厅已将相关案件线索通过运管服平台移交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一步调查处理。各市、县住建局要以此案为鉴,依照《管理办法》,强化对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此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整治行动是我厅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属地住建主管部门要深入领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做好相关工作部署,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一是自通报之日起至2024年7月底前,海口市住建局对昌华公司实施差异化监管。每月对其检查不少于1次,每季度主要负责人带队检查不少于1次。二是对委托昌华公司的在建项目实施差异化监管。属地住建主管部门在收到本通报后,在3个工作日内向辖区内在建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通报昌华公司涉嫌出具虚假报告的情况;在7个工作日内,全面排查辖区内在建项目,建立委托昌华公司的在建项目台账;指导监督机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加大对昌华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的审查力度;对台账内的项目工程质量安全实施差异化监管,在30日内至少完成1次抽查并记录检查情况;增加台账内项目的日常抽查频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请海口市住建局,在收到本通报后30日内将监管责任落实情况书面报告我厅。

(二)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属地检测机构抽查,并结合通报情况举一反三,严厉打击检测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检测机构要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配合调查直至结案;对一年内两次出具虚假检测、鉴定报告,或因出具虚假报告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一查到底,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坚决整治行业顽瘴痼疾,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我厅将认真落实省政府工作部署,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对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进行抽查,对发现问题拒不整改、出具虚假报告、信用评分过低、中标价大幅低于市场价的检测机构列入重点监管检测机构名单,适时通报全省。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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