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2024年第10批建设领域企业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7

关于核准2024年第10批建设领域企业

资质延续名单的公告

20245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建(建)发〔202356号)等有关建设领域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将我厅审查核准的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核准建设领域企业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第10批)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330

附件

核准建设领域企业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

(第10批)

序号

申报资质

企业名称

工商注册地址

申请

类型

审核

意见

一、建筑业企业

1 

宁夏宏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银川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延续

同意

2 

宁夏锦霖景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银川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

延续

同意

3 

宁夏博格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银川市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延续

同意

4 

宁夏华源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银川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

延续

同意

5 

宁夏恒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银川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延续

同意

6 

宁夏众安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

银川市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延续

同意

7 

中泽源工程有限公司

银川市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延续

同意

8 

宁夏荣诚信和实业有限公司

银川市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延续

同意

9 

宁夏忠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灵武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延续

同意

10 

宁夏澜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石嘴山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特种工程(建筑物纠偏和平移、结构补强、特殊设备起重吊装、特种防雷)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延续

同意

11 

石嘴山市九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石嘴山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延续

同意

12 

宁夏大诚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盐池县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

延续

同意

13 

宁夏第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吴忠市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延续

同意

14 

吴忠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吴忠市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延续

同意

15 

宁夏众达世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吴忠市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延续

同意

16 

宁夏运达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盐池县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

延续

同意

17 

宁夏德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西吉县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延续

同意

、工程监理企业

18 

宁夏慧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川市

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

工程监理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乙级、

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乙级、

工程监理通信工程专业乙级

延续

同意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请在本行政许可作出决定之日后3个工作日登录→宁夏政务服务网→站点切换为【自治区】→部门办事→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事项:我的证照查询或下载→资质证书。如有疑问请咨询:0951-6982630)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受理企业资质申报、变更以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工作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有关企业收取费用。

任何以我厅名义要求企业交费的行为均与我厅无关。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请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或向我厅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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