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张明等2825名申请房地产估价师初始注册、变更注册、延续注册的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文倩等103名申请房地产估价师注销注册的人员符合注销注册条件,予以注销,其注册证书作废。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特此公告。
附件:1.准予张明等2825名房地产估价师注册人员名单(2024年第二批)
2.准予文倩等103名房地产估价师注销注册人员名单(2024年第二批)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