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典型案例的通知
吉建科〔2024〕4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长春新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省城乡建设领域双碳战略部署,系统总结各地工作成就,加强对先进经验做法的宣传推广,指导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绿色节能低碳高质量发展,现向各地征集绿色低碳发展典型案例,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
1.高品质绿色建筑示范工程。
以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为导向,开展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全生命期的新理论、新技术、新产品的集成应用示范。示范工程应达到国家或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二星级及以上等级要求,在建筑品质提升上有显著特色。
2.近零碳/零碳建筑科技示范工程。
基于《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通用规范》 GB/T55015 和《建筑碳排放计算标准》 GB/T51366 的计算方法,开展近零能耗建筑、建筑电气化、可再生能源应用和“光储直柔”新型建筑电力系统等技术集成应用,形成适合严寒地区的零碳建筑技术体系,并开展工程示范。
3.超低能耗/近零能耗示范工程。
符合住建部《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及吉林省工程建设设计标准《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设计标准》《超低能耗居住建筑设计标准》相关要求,综合节能率不低于85%。
4.高品质住宅科技示范工程。
以提高住宅质量和性能为导向,开展规划设计和施工技术创新,有效防治质量通病、优化居住生活空间。对新方法、新技术、新装备应用良好的示范项目。
5.装配式建筑科技示范工程。
适应新型建筑工业化和智能建造发展需求,以装配式建造技术、工程总承包和BIM应用为重点,集成应用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等绿色低碳技术的工程示范,达到《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 51129 的 AA 级。
6.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程。
可再生能源示范工程申报项目技术类型应为:土壤源热泵、浅层地下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污水源及工业余热热泵建筑供暖/制冷,其中土壤源热泵系统需有夏季土壤补热措施。获得过吉林省建筑节能奖补资金的项目优先采纳。
7.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
本体建筑采用30%(含30%)以上绿色建材的建筑。绿色建材需取得绿色建材认证证书,或产品性能指标满足《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财库〔2022〕35号附件2)要求。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申报单位应是技术和产品成果持有单位或案例项目主要服务对象,申报案例无知识产权权属争议。
(三)案例应已竣工验收,运行效果良好,能够体现绿色节能低碳发展特点和优势,有较强创新性,且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推荐。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案例申报工作,并对本地区案例进行择优推荐。2024年3月11日前,将申报单位填写的《绿色节能低碳先进典型案例申报书》(附件1)、承诺书(附件2),连同《推荐汇总表》(附件3)报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电子版文件(以“案例名称+申报单位”命名)发送至邮箱。省直单位、高等院校和中央驻(吉)单位可直接申报。
(二)评审发布。我厅将组织专家对案例进行评审,重点考核项目碳减排效果、技术创新性、经济合理性以及推广可行性等方面,遴选出一批在全省具有推广意义的典型案例并公开发布。
联系方式: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李怡萱 0431-82752489
E-mail:jljskj@sina.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
附件:1.绿色节能低碳先进典型案例申报书
2.承诺书
3.推荐汇总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2月26日
绿色节能低碳先进典型案例申报书.doc承诺书.doc推荐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