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压减我省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等4项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18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自2024年3月1日起,申请“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初始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初始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初始注册)”“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初始注册)”等4项行政许可事项,无需提供“申请人的资格证书承诺书”,改为通过数据核验方式核实。

特此公告。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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