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564号
厅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各单位、各市(地)住建系统归口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23〕30号)要求,我厅对2023年8月1日之前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87件,其中保留77件,废止10件。现将清理结果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于废止的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
附件:1.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023版)
2.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023版)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