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通告
第630号
为落实《吉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吉林省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有关规定,我厅于6月至9月组织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此次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共83件,其中,继续执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2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现将《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关于公布厅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通告》第615号(2022年11月17日),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同时废止。
附件:1.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废止文件目录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