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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比对试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1

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动态监管,促进检测机构检测能力持续提升,按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开展2023年度全市检测机构比对试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含滨海新区)核发相关检测项目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

二、比对试验项目及时间

(一)混凝土强度现场检测

时间:9月份

比对项目:开展混凝土强度现场检测(钻芯法)

(二)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物理性能检测

时间:10月份

比对项目:拉力(横向)、延伸率(横向)

三、活动安排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住建执法总队、市检测协会组织实施,届时向检测机构下发比对方案和作业指导书,检测机构按照要求,组织检测人员携带仪器设备在比对地点或本单位检测场所,在监督见证下,完成比对试验,记录(视频、图片、检测数据)检测过程,提交检测结果。

比对试验不向检测机构收取费用。

四、结果处理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比对试验结果进行全市通报,比对试验结果为“不满意”、未返回比对试验结果的检测机构,将暂停从事相应的检测项目,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检测机构应当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复查,通过后方可开展相应检测项目。

五、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检测机构要高度重视,积极参加比对试验,比对试验全过程应当独立完成,并及时提交比对检测结果。无故不参加比对试验、串通检测数据、弄虚作假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市检测协会要做好比对试验技术服务工作,拟定工作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及时通知相关检测机构参加比对试验。比对试验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和评价,结果报市住建委工程质量管理处。

(联系人:段东超、马桐年;电话:28468603、23245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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