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督罚字〔2023〕72号

发布时间:2023-08-24

高博:

  2022年5月3日,兰州市西固区陈坪街道陈官营村、东湾村城中村改造打捆项目一期(高家咀地块)安置房项目一标段工地内,发生塔吊上部结构倾翻,导致作业人员高空坠落,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的起重伤害较大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389万元。根据《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兰州市西固区安置房项目“5·3”起重伤害较大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兰政函〔2022〕98号)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作为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危大工程的监督不力,未认真履行监理工作职责,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3〕38号),你签收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或听证要求。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吊销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8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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