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6

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各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单位:

为切实做好自治区2022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统计调查工作,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市函〔2023〕16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知本辖区内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按时填报20222023年月度统计报表,并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做好数据审核工作。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7月6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的通知(1).doc

附件1:工程勘察设计统计调查制度.docx

附件2: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制度.doc

附件3:企业填报信息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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