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加强新技术、新材料推广应用,推动我区建筑领域科技创新发展,促进自治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建设部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细则》(建科〔2002〕222号),我厅组织对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2023年科技成果推广项目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后的推广项目名录印发你们(可登录新疆建设网,http://zjt.xinjiang.gov.cn-公示公告栏目中查询)。请各地及时将项目名录转发有关单位,切实抓好行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