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深化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9
                                     

藏建2023137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厅系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深化改革工作要点》在广泛征求各处室(单位)意见建议后经厅专题会研究审定,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工作抓好贯彻落实,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深化改革工作要点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518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深化改革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部署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有关决策部署,推进我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项改革任务有效落实,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三个务必”,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锚定“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按照我厅“紧盯目标、守住底线、狠抓落实、争创一流”的管理体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在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上下功夫,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提供强大动力。

  

二、改革任务

  

(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坚定坚决抓好深化改革工作

  

1.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落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教育职工、指导实践的各项部署要求。〔机关党委牵头,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2.以承接落实中央、自治区深改委审议通过的涉及我厅的改革事项为重点,精准建立工作台帐,全面梳理已出台改革方案完成情况,巩固深化改革成果,实施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确保改革任务落实落细。〔政法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二)聚焦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深化改革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配合自治区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和规划,进一步巩固我厅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成果。〔机关党委牵头,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三)聚焦着力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深化改革

  

4.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配合自治区相关部门,建立完善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等方面联动高效审批机制和容缺审批制度。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力推行涉企经营“一件事一次办”,推动实现更多高频事项“网上可办”“跨省通办”“最多跑一次”,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政法处、市场处、房产处、厅办公室、规财处、质安处等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5.推进自治区建筑勘察设计院改制重组。深化央地合作,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自治区建筑勘察设计院牵头,办公室、政法处、规财处、政工人事处配合〕

  

6.进一步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探索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创新管理模式和长效机制,推进新住房体系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政策,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着力解决城镇住房困难群体住房问题。〔住房保障处、房产处、规财处负责落实〕

  

7.推进房地产市场改革,制定出台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相关政策。〔房产处负责落实〕

  

8.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改革,会同区发改委开展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持续提高城市建设治理水平,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城镇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城建处负责落实〕

  

9.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西藏自治区城市更新条例》立法前期工作,编制《西藏自治区城市更新规划技术指南》《西藏自治区城市更新技术导则》。〔科技处负责落实〕

  

10.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完成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内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施工许可、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等涉及的消防审查、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监督手续、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办理、工程质量验收等事项的联合审批和合并办理;协调自然资源、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负责的审批事项业务协同、在线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等;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县区全覆盖”“消防设计审查全纳入”的目标要求;持续完善工程审批系统功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

  

(四)聚焦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深化改革

  

11.推进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制定《西藏自治区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处负责落实〕

  

12.逐步实现全区所有县城垃圾污水设施全覆盖,出台垃圾污水西藏地方技术标准。〔城建处负责落实〕

  

13.推进清洁能源供暖供氧工程,完成《西藏自治区供暖专项规划》《西藏自治区供氧专项规划》两项规划初稿编制,组织开展技术审查,并完成修改完善工作。〔城建处、村镇处、清洁能源供暖供氧工作专班负责落实〕

  

14.抓好城市管理体系改革,建立健全相关配套运行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以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为依托,实现“一网统管”目标,提高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制定《西藏自治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初步建成自治区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指导拉萨、日喀则、林芝、那曲加快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迭代升级,指导山南、昌都加快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城市管理执法制度体系和体制机制,持续推进城市管理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升。〔城管处负责落实〕

  

(五)聚焦着力创建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深化改革

  

15.配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外事办(边防办)等部门,加快推进边境村镇建设,推动抵边建设的质量监督巡查。〔村镇处负责落实〕

  

16.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配合区文物局,出台《西藏自治区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方案》,争取2024编制完成《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城建处负责落实〕

  

(六)聚焦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深化改革

  

17.贯彻落实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重大部署。持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培训,开展好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的主题教育。〔机关党委负责落实〕

  

18.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出台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对在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大改革中表现情况及时考核、及时奖惩、及时调整,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留能转、能进能出,树立凭能力用干部、以实绩论英雄的鲜明导向〔政工人事处负责落实〕

  

三、加强领导和组织保障

  

19.强化领导责任。厅党组要坚持把全面深化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亲自抓谋划、抓部署、抓监督、抓落实,加强领导,建立工作台帐,任务落实到人,用改革的办法推进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以求真务实精神推动党中央和区党委改革决策部署落实落细。

  

20.强化主体责任。厅各处室(单位)要切实承担起深化改革主体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明确任务路线图、时间表,收集整理好深化改革工作台账,深化改革任务开展情况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核。厅政法处作为我厅深化改革统筹、组织和协调处室,不定期开展督察检查,并按要求将改革进展和检查情况及时报送自治区党委深改委。

  

21.推进工作落实。改革任务牵头(负责)处室(单位)应当于每月25日前将改革任务进展情况、改革工作宣传报道情况、工作简报(每年不少于两篇)、典型经验做法等材料报送政法处。各处室(单位)制定出台的改革方案应经政法处向区党委深改办报备。各处室(单位)改革成果出台后1个月内应以书面形式经政法处向区党委深改办报备并申请销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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