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公布第九批自治区级历史文化街区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5-16

内建城〔2023〕93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了更好地推进保护我区优秀历史文化遗存,完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确定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哈拉盖图农牧场兵团街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经棚镇旗署街街区、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太阳庙农场(四团)街区为第九批自治区级历史文化街区,现予公布。

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依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2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历史文化街区认定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组织编制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健全完善保护管理工作机制,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内涵,积极改善历史文化街区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激发街区活力,推动我区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第九批自治区级历史文化街区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5月5日    




内蒙古自治区第九批自治区级历史文化街区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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