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申报人员:
经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级、高级评审委员会于2023年4月8日评审,通过了谷溪等67名同志具备初级工程师任职资格、毛奇等159名同志具备中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尚栋等1516名同志具备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4日。
公示受理:在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对被公示人员在基本条件、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学术技术、荣誉奖励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向公示受理部门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相关责任部门将严格按照职称评审有关规定予以核查。对故意捏造、歪曲事实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相关问题反映。
联系方式:3580225
邮 编:030013
附件:1.谷溪等67名初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单.xls
附件:2.毛奇等159名中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单.xls
附件:3.尚栋等1516名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单.xls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级工程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
山西省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