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屋市政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日志(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8

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强化落实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我厅江西省房屋市政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日志(试行)》(以下简称“安全日志”)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地住建部门和安全监机构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安全日志”监管,切实推进“安全日志”实施,加强宣传引导,重视培训宣贯,强化督导检查,督促企业认真填写“安全日志”,“安全日志”落实情况作为各级督查检查重点内容之一

二、各在建施工项目要做好每日安全检查工作。施工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做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建立企业检查巡查制度,层层把关、层层落实,确保填写规范及时、内容完整真实。监理企业要做好安全检查总结,做到有查必记、真查实纠、严查实改。对查出存在安全隐患和问题的项目,按照重大隐患事不过夜的要求,立即抓好问题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建立档案备查(附整改前、整改后照片),确保闭环管理。

三、各地住建部门和安全监机构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管理规定,危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审查、论证、交底、验收、检查情况应在“安全日志”中真实记录,形成闭环管理。

各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我厅反馈。

附件:江西省房屋市政工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日志

(试行)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323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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