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承发包管理系统直接发包功能升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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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县(市)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持续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工程承发包事项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实现全省工程承发包活动政务数据共享、办事流程统一、监管全过程覆盖。我厅已对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承发包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承发包系统)直接发包模块功能进行了调整、优化和升级,即日起上线运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优化升级内容

1.完善项目信息。增加项目具体数据及符合直接发包的有关条件信息。

2.调整提交方式。直接发包项目信息登记调整为表单式填写,一键式提交。

3.合并登记环节。将项目注册、标段信息、发包结果三个环节并为直接发包登记一个环节,进一步缩短登记和审核流程。

4.增加数据确认环节。增加发包单位提交项目信息后,承包单位对项目重要数据(如工程价格、工期、质量标准等)进行确认环节,确保直接发包项目数据全面、真实、准确。

5.优化过程管理功能。直接发包项目信息登记过程中,监管部门可随时查看项目登记情况,提出完善项目信息要求。

二、有关要求

一是各地要加强对工程直接发包活动管理,强化承发包双方责任意识,规范直接发包登记行为。发包方和承包方登记前应当明确合同相关内容,认真、如实、全面填报登记信息,避免随意填报、随意变更、反复修改,影响项目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是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直接发包管理暂行规定》,全省符合直接发包条件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在承发包系统中使用<直接发包登记>模块进行登记。系统升级前未完成的直接发包项目可继续在<直接发包登记(原)>模块完成登记流程。

三是对于在承发包系统登记的直接发包项目实行项目管理机构和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锁定管理。锁定人员数据将与招标投标、实名制等管理系统实现共享。

四是各地、各有关单位可通过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建筑行业系统工程承发包管理系统下载《直接发包操作手册》,对使用直接发包模块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在微信群或者通过联系电话反映和提出,我厅将尽快了解情况、提供咨询、帮助解决。

联系人及电话:李岩18846443127

李丽彦13796030304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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