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典型范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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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住建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859号),指导各地做好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发展工作,创新完善工程建设组织管理模式,推动全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典型范例遴选、跟踪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工程总承包业务典型范例。包括设计采购施工(EPC)、设计施工总承包(DB)及设计采购总承包(EP)等模式。项目具有工程总承包健全的管理架构、明确的管控和风险防范措施、先进的设计施工技术等,在节约工期、控制造价成本、提升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和提高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良好的效果。

(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典型范例。典型范例可涵盖从投资决策、工程建设、运营等项目全生命周期,可为跨阶段咨询服务组合或同一阶段内不同类型咨询服务组合。工程建设阶段典型范例可以由一家企业或联合体承担,应至少包括招标代理、勘察、设计、工程监理、造价咨询、项目管理中3项以上咨询服务业务。范例实施单位为项目提供全面、完整、专业、周到的服务,在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取得良好的成效。

二、申报条件

申报典型案例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项目条件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正在实施或已经完工的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项目符合基本建设法定程序。

(二)企业条件

1.具有较强的专业力量、优秀的工作业绩;

2.具有相应的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建立健全相应管理体系;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不存在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和工人工资等问题。

(三)项目负责人条件

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并具有类似工程经验。

三、申报材料

1.项目施工许可手续;

2.已完工的项目提供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正在实施的项目提供工程总承包或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

4.企业相关资质证书正、副本;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职称证书;

6.项目建设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简介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类型、建设地点、项目规模、投资规模、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或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拟)竣工时间等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照片或效果图,包括反映工程概貌、内部空间及目前进展情况的照片或效果图各35张。

3项目建设的总体思路、组织架构、管理体系、取费模式、风险防控机制、具体实施方案、取得成效、特色亮点等。

四、申报程序

典型范例按已完成和未完成2种类型申报。

(一)已完成典型范例

2020年以来已完成服务的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典型范例。

1.申报。申报单位填写已完成典型范例申报表(附件1),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市(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2.初审市(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2023330日前将推荐函、推荐汇总表(附件3)和申报材料(包含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省住建厅建筑业管理处。

3.公布省住建厅组织专家评审,经认定后公布为典型范例。

(二)未完成典型范例

计划于2023年年底前竣工的拟实施或正在实施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列入典型范例跟踪名录

1.申报。申报单位填写未完成典型范例申报表(附件2),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市(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2.初审。各市(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推荐,2023620日前将推荐函、推荐汇总表(附件3)和申报材料(包含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省住建厅建筑业管理处。

3.列入跟踪名录省住建厅组织论证,择优列入典型范例跟踪名录予以公布。

4.进展跟踪。列入跟踪名录的项目,申报单位在每季度第三个月25日前提交案例进展报告(格式见附件4),并附证明文书、技术文件、图纸、照片、影像资料等相关佐证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省住建厅建筑业管理处,同步抄送至市(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5.范例总结。项目竣工后,申报单位及时总结典型范例经验做法,将填写好的已完成典型范例申报表(附件1)和相关佐证材料报送省住建厅建筑业管理处,同步抄送至市(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6.公布省住建厅组织专家评审,评定后公布为典型范例。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清意义。各市(地)要把典型案例评选工作作为推广培育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的有效手段,切实发现一批典型范例,总结一批典型经验,推广一批优秀做法,营造发展工程建设组织模式的良好氛围,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市(地)要严格审核把关,全面审查申报单位相关资料,确保推荐的典型范例同时满足项目、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报送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驳回,取消推荐资格。

(三)严把材料质量。各市(地)要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同时报送纸质材料按申报材料顺序排列后装订成册,其中照片为JPG格式,分辨率不小于300dpi,并附必要的文字说明。每个项目的电子材料应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文件夹名称为项目名称,文件夹中的各文件名称须准确表述该文件内容。

联系人:赵大勇、李杨

联系电话:0451—5367090853624636

电子邮箱:jgc53628609@126.com



附件:

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典型范例进展情况季度报告.docx

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已完成未完成典型范例推荐汇总表.docx

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已完成典型范例申报表.docx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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