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2023年第7批建设领域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8

关于核准2023年第7批建设领域企业

资质名单的公告

2023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建设领域企业资质管理规现将我审查核准的建筑业企业、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质量检测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核准建设领域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第7批)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3 7

建设领域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名单

    (第7批)

序号

申报资质企业名称

工商注册地址

申请

类型

审核意见

一、建筑业企业

1 

宁夏梦亚建筑有限公司

银川市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首次申请

同意

2 

宁夏康迈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石嘴山市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首次申请

同意

3 

宁夏万利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银川市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首次申请

同意

4 

宁夏鸿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银川市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首次申请

同意

5 

宁夏宝路通科技有限公司

银川市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首次申请

同意

6 

宁夏捷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川市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首次申请

同意

7 

宁夏海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银川市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首次申请

同意

8 

宁夏绿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银川市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首次申请

同意

9 

宁夏萧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银川市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首次申请

同意

10 

宁夏久嘉科技有限公司

中卫市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首次申请

同意

二、工程勘察设计企业

11 

宁夏雅龙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银川市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

核定

同意

12 

宁夏利天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银川市

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乙级、工程设计建筑幕墙工程乙级

核定

同意

13 

宁夏玺赢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银川市

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核定

核定

同意

14 

宁夏盛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银川市

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专项乙级

核定

同意

、工程监理企业

15 

中海景建设集团宁夏有限公司

银川市

通信工程监理乙级、

铁路工程监理乙级

核定

同意

、质量检测机构

16 

宁夏路鑫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吴忠市

建筑钢结构工程检测(焊接质量无损检验、防腐及防火涂装检验、高强度螺栓及连接副、网钢架、防火防腐涂料)

增项

同意

房地产开发企业

17 

银川奥体置业有限公司

银川市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二级

新申请

同意

18 

宁夏嘉鹏置业有限公司

银川市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二级

新申请

同意

19 

宁夏兴辰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银川市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二级

新申请

同意

20 

宁夏新景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卫市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二级

新申请

同意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请在本行政许可作出决定之日后7-10日内至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东南侧投资审批服务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窗口领取资质证书。如有疑问请咨询:0951-6982630)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受理企业资质申报、变更以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工作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有关企业收取费用。

任何以我厅名义要求企业交费的行为均与我厅无关。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请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或向我厅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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