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托育、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设计及管理工作,经过调查研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省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编制了《浙江省既有建筑托育机构、老年人照料设施改建工程防火技术导则(试行)》。现予以印发,请各地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管理,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并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
附件:浙江省既有建筑托育机构、老年人照料设施改建工程防火技术导则(试行).pdf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