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拟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3-01-31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评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川建人教发〔2022〕263号)要求,经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经信、水务、公园城市管理部门(含所属国有、民营、股份制及其他类型的企业)和在川央企、省属国企逐级推荐和评选,并经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拟表彰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100个、先进个人200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月31日-2月6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以邮戳到达时间为准)等形式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5536882

电子邮箱:1541698066@qq.com

收件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36号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

附件:1.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名单

2.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个人名单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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