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公室关于征集2023年甘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2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按照住建部工作方案和我省实施意见要求,做好2023年全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制定、修订工作,进一步完善我省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经济政策,符合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向,符合我省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和工程建设发展实际,体现本省地域特色,紧密结合政府职责范围,突出工程建设领域重点工作,满足我省高质量发展需要。

二、申报范围

申报项目应符合《甘肃省“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规划纲要》要求,紧密围绕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主要范围如下:

(一)城市更新和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居住建筑品质提升、宜居环境建设、适老性住宅各类养老及无障碍设施、农房和村镇建设、抗震和防灾减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标准设计。

(二)发布实施5年以上需要修订、局部修订的标准。

三、申报要求

(一)标准由主编单位进行申报。第一主编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标准申报内容应属于本单位的主要业务范围;具备完成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的人员、技术、管理基础和能力;原则上无2020年及以前年度已立项尚未完成的项目。

(二)主编单位对申报项目所进行的研究与应用应处于我省领先水平,具有先进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相关技术有工程建设的实践经验,具备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的条件。采用的

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应经过鉴定和实践验证。

(三)标准制定、修订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不超过18个月

(四)申报标准不得作排他性技术规定,不得指定或隐含指定任何技术产品、生产厂家和供应商信息。

(五)申报标准涉及专利的,按照住建部《工程建设标准涉及专利管理办法》(建办标〔2017〕3号执行

(六)对现行标准的修订,原则上应由原主编单位申报,鼓励对同一领域、内容相近的相关标准进行整合修订。

(七)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甘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制定、修订项目申报表》,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其他事项

(一)各申报单位通过《甘肃省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平台》http://36.142.16.228:10446线上申报,进入平台后使用企业统一法人账户登录,并按照相关要求填报。

(二)申报项目原则上每年分两批进行,分两批下达编制计划。第一批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2月28日;第二批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731日。各申报单位应于每一批申报截至日期前通过《甘肃省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平台》进行申报。

(三)对已下达编制计划但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将更换主编单位或取消编制计划。需要延期的应在原项目计划完成期

满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可适当延长期限。

五、联系方式

甘肃省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标准管理科 黄显德

  话:480697613659415973

联系人:标准设计科 张鑫 肖峰

  话:4806673 13909449361 18919445901

  址: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10楼

  编:730030

    

附件:甘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制定、修订

项目申报表

                         甘肃省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公室

20231月11

附件《甘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制定、修订项目申报表》2023.docx

甘建标字〔2023〕1号-关于征集2023年甘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项目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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