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吉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9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吉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吉建联发〔2022〕61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梅河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中省直单位:
  省政府计划于2022年12月份开展吉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由省住建厅、省人社厅负责具体承办并制定评选表彰工作方案。
  吉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批准,现将评选表彰工作方案下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于2023年3月10日前,按方案要求将相关推荐材料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
  联 系 人:陶然 
  联系方式:0431-82752392
  联系邮箱:jlbzf@163.com
  
  附件:1.吉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
     2.吉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3.吉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4.先进集体征求意见表 先进个人征求意见表
     5.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6.推荐对象汇总表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2月19日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附件 .docx

登录
注册
服务
热线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