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则(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类)》和《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4
陕建发﹝20232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适用规则(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类)》和《陕西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类)》已经2022年11月16日第15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月1日
 
(全文公开13-56〔2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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