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年第二批建筑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7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公布2022年第二批建筑质量安全违法行为

典型案例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重点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工作,通过以案释法,不断推动建设施工质量安全水平提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报送工作的通知》和省安委办《关于做好典型生产安全事故警示宣传教育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22年第二批建筑质量安全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案例一:2022年6月7日,澄迈县颜春岭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厂除臭工程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澄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场核查,发现施工单位海南第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现对劳务农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不够等行为,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澄迈县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海南第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8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2022年6月9日,海口市滨海新天地三期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场核查,发现该项目施工单位中商联合泰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中商联合泰盛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1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2022年7月27日,海口市十里春风一期23-1地块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场核查,发现该项目施工单位海南绿宝岛工程有限公司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及相应的规范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对海南绿宝岛工程有限公司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45天。

案例四:2022年6月,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坡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B0201地块回迁商品房建设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该项目施工单位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未及时清运,施工现场未保持整洁,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尘土污染环境等安全隐患,其行为违反了《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对山西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2022年6月,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长影环球100宝龙城Z-10地块项目(一期1#住宅楼,一期2#住宅楼,一期3#住宅楼,一期8#住宅楼,一期4#住宅楼,一期地下室,一期5#住宅楼,一期门卫房)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该项目施工单位福建省泷澄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等安全隐患,违反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五项。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对福建省泷澄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2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2022年5月13日,文昌市文城镇清澜半岛一期工程项目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文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场核查,发现该项目施工单位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未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二款的规定。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6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2022年4月,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海棠区应急管理局对保利C+商业中心项目进行联合安全生产检查,发现该项目施工单位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建筑施工未搭设安全通道、临边洞口无警示标识、边坡塌陷无安全防护措施警示标志、塔吊起重机使用未备案登记、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第三十五条规定。三亚市综合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第三十五条规定对富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2022年2月,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三亚海棠湾八号温泉公馆(二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该项目设计单位广东华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存在未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三亚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对广东华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2022年10月,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定安县冷链净菜加工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该项目施工单位湖北广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且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等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和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和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对湖北广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9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2022年11月,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海口市城建工程检测鉴定中心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对埋地用聚乙烯双壁波纹管材检验时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依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对海口市城建工程检测鉴定中心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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