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申报人:
根据全省职称评审工作部署,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委会职称答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人员范围
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评委会参评建筑工程专业中、高级职称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二、答辩时间、方式及地点
答辩时间:2022年12月24日—26日(周六-周一)
答辩方式及地点:采取远程视频答辩方式开展。
请答辩人员自行选择环境安静、光线良好、不受外界干扰的网速顺畅的场地。
三、答辩流程
(一)添加工作微信。请参评人保持电话畅通,等候工作人员一对一电话通知后,添加远程答辩微信。添加微信时需严格按照“xx日上午x组x号+姓名”的样式进行备注添加。
(二)核验身份。工作人员按照答辩名单顺序连接视频通话,接通后参评人员需同时开启麦克风、扬声器和视频功能,向评审专家展示本人身份证,报告身份证号码,答辩序号、单位、评审级别,并向专家报告“答辩环境周围没有其他人员,请求答辩”,经专家确认后开始答辩,工作人员开始计时。
视频通话连接3次无应答、无法进行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正式答辩。答辩采取“自述+问答”方式进行,参评人员首先进行不超过2分钟的业绩自述,专家结合申报材料、专业领域和自述内容进行提问,总体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四)答辩结束。专家宣布提问结束后,答辩即为结束。工作人员断开联接,进入下一名答辩工作流程。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参评人人员答辩前需在报名系统完成缴费。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答辩评审工作,务必将答辩通知内容传达到本单位参评人员;参评人员要着装要得体,座位、桌面、背景要干净整洁,手机电量充足,摆放位置合适,不得使用美颜和滤镜、不得使用虚拟背景和变声设备。
(三)参评人员要严格遵守答辩评审纪律要求,视频通话连接后,关闭其他无关的应用软件,答辩过程中听从工作人员指令,始终看摄像头,不得随意离开摄像头视线范围或做与答辩无关的行为,产生的后果由参评人自行承担,对存在违规、违纪情况人员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蓝婷婷
联系方式:0431-82853189
13364318460、15981478455、18844006111
附件:
1.2022年12月24日答辩人员名单及预计答辩时间段
2.2022年12月25日答辩人员名单及预计答辩时间段
3.2022年12月26日答辩人员名单及预计答辩时间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