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行政审批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雄安新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综合执法局,各有关单位:
我厅在受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时,发现河北德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部分申报材料存疑。经核查,河北德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系伪造,存在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行为。
我厅已于2022年7月3日将《行政处理告知书》(冀建告字〔2022〕6号)寄达,在申诉期内未收到河北德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第二十七条等规定,决定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给予河北德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警告,1年内不得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