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上半年自治区建筑领域技术工种3年20万人职业技能培训就业行动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8-02

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决策部署,推动建筑领域技术工种3年20万人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工作,现将2022年上半年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226月20日,全区累计培训建筑领域各类技术工种89859人次,其中培训取证66788人次,占年度任务(10人次)的66.79%(任务完成情况以取证人数为准,下同);实现新增就业55420人,占年度任务(8人)的69.28%。其中阿克苏地区已超额完成年度培训和新增就业指标任务,博州、阿勒泰地区超额完成年度培训指标任务(具体情况见附件1

(一)培训取证情况。博州培训2552人次,取证2316人次,占年度任务115.80%;阿勒泰地区培训1752人次,取证1668人次占年度任务111.20%;阿克苏地区培训15824人次,取证15673人次,占年度任务104.49%;塔城地区培训2674人次,取证1808人次,占年度任务72.32%;昌吉州培训3328人次,取证3125人次,占年度任务62.50%;克拉玛依市培训1051人次,取证925人次,占年度任务61.67%;克州培训4681人次,取证3052人次,占年度任务61.04%;吐鲁番市培训3135人次,取证1217人次,占年度任务60.85%;喀什地区培训21005人次,取证15182人次,占年度任务60.73%;和田地区培训13443人次,取证10551人次,占年度任务60.29%;伊犁州培训5968人次,取证3118人次,占年度任务56.69%;巴州培训9977人次,取证5416人次,占年度任务54.16%;乌鲁木齐市培训2222人次,取证1835人次,占年度任务40.78%;哈密市培训2247人次,取证902人次,占年度任务30.07%。

(二)就业情况。阿克苏地区就业8906人次,占年度任务118.75%;博州就业1935人次,占年度任务92.14%;吐鲁番市就业1799人次,占年度任务89.95%;伊犁州就业7220人次,占年度任务83.95%;哈密就业2426人次,占年度任务80.87%;巴州就业4144人次,占年度任务75.35%;乌鲁木齐就业7882人次,占年度任务71.65%;喀什地区就业7574人次,占年度任务68.85%;伊犁州就业1889人次,占年度任务62.97%;塔城地区就业1547人次,占年度任务61.88%;昌吉州就业3881人次,占年度任务55.44%;阿勒泰地区就业1275人次,占年度任务55.43%;和田地区就业3827人次,占年度任务47.84%;克州就业1115人次,占年度任务17.15%。

二、存在的问题

(一)培训数据未及时录入工程建设云截至620日,全区共培训89859人次,建设云平台录入21816人次(阿克苏地区10943人次、巴州3062人次吐鲁番市1482人次、喀什地区1248人次、乌鲁木齐市1136人次、博州1003人次、伊犁州850人次、哈密市820人次、克拉玛依市605人次、昌吉州276人次、阿勒泰地区200人次、克州170人次、和田地区21人次、塔城地区0人次)。

(二)报送数据审核不严谨。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布尔津县乌鲁木齐市(经开区、水区、沙区)、伊犁州(霍城县)、喀什地区(泽普县、莎车县、伽师县)汇总数据与县(市、区)培训明细表加总数据不一致;乌鲁木齐市就业明细表不规范不完整(提醒后并未整改喀什地区(英吉沙县)、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富蕴县)培训明细表与就业明细表数据雷同,经核实存在数据审核不严谨的情况。

(三)存在就业数据零报送情况。如:乌鲁木齐市(水区、乌鲁木齐县、市工信局、国网、中铁)、巴州(和硕县)、喀什地区(塔县)、和田地区(策勒县)。数据报送工作是科学决策、精准谋划、高质量推进建筑领域培训就业工作的重要基础,上述问题暴露出部分地区数据统计人员责任心不强、业务有短板,有关负责同志工作作风不实、审核把关不严,自治区已将所有问题如实记录,年底集中评估时将予以扣减相应分值。

(四)对现有施工人员技能提升培训重视不够。市场普遍反映本地建筑工人技术水平低、人员流动性大。各地没有针对本地已就业的工人进行技能提升培训,使这一部分人员尽快成长为“能工巧匠”。目前,本地人从事建筑领域施工多以普工、杂工和“弹性就业”为主,未真正实现从农牧民到建筑产业工人的转变。

(五)扶持建筑劳务经纪人的相关政策不完善。部分地方没有找准就业难突破口,对当地建筑劳务经纪人(包工头)带动村民就业的桥梁纽带作用认识不够,缺乏帮扶当地建筑劳务经纪人发展壮大的支持政策。

三、工作要求

(一)加快培训合格人员办证速度。鉴于目前仍然存在培训人数多、取证人数少的问题,各地要组织本地住建部门与人社部门,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通过现场集中组织、突出实操考核、快速办理证书,加快对已培训人员进行技能评价、发放证书,确保培训合格人员持证上岗。

(二)及时准确报送培训就业数据地要及时录入培训数据,做到当月度数据当月录入。针对报送数据审核不严问题,各地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领域技术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数据核准工作的通知》(新建技培办〔2020〕14号)要求,从严从实审核报送数据,地(州、市)负责对县(市、区)填报的明细表进行审核把关,于每月20日前报本地培训就业情况(含审核后的所辖县(市、区)明细表);要密切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依托人社部门培训就业实名制管理系统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做好建筑领域培训就业数据统计工作,做到部门之间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互联互通、校核比对、完整准确,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加强培训就业数据管理与信息服务。

(三)抓紧落实培训合格人员就业岗位。当前正值建筑领域施工旺季,各地要紧紧抓住工程项目建设有利时机,以保就业、促就业、稳就业为重点,常态化开展建筑领域各类企业用工需求调查,按项目区域、行业类别、开工项目用工数量和种类等,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安排培训合格人员上岗就业,针对市场急需紧缺工种抓紧开展培训实训。

(四)大力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各地要下大力气对本地已进入建筑领域就业的工人进行技能提升培训,优化调整用工结构,盘活行业内部人才,不断壮大本地建筑行业专业技能人才队伍。

(五)壮大建筑劳务经纪人队伍。各地要充分整合各部门信息资源,摸清建筑领域用工需求,实现培训与就业有效衔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帮扶政策,规范建筑劳务经纪人管理,提升建筑劳务经纪人业务水平和素质,培育壮大建筑劳务经纪人队伍,满足市场发展的需求。

附件:1.2022年地(州、市)建筑领域技术工种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情况汇总表

2.2022年地(州、市)所辖县(市、区)建筑领域技术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情况一览表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82日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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