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4-30

黑建函〔2021〕123号

 

各市(地)住建局、城管局,哈尔滨新区住建局:
       现将2021年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截至2021年4月25日,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8起、死亡9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6起、7人,分别上升300%、350%。其中,哈尔滨市7起、8人(松北区3起、3人,南岗区2起、3人,道里区、香坊区各1起、1人),同比增加6起、7人,分别上升600%、700%,大庆市1起、1人,同比增加1起、1人,其他市地无事故。
       一、1月6日上午9时左右,大庆市圣泉绿色技术有限公司PE管道工程,1名降水工人观察路面情况时,被附近破土(动土)作业的挖掘机碾压后死亡。该工程建设单位:大庆市圣泉绿色技术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大庆市聚鑫材铝塑门窗制品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济南石油化工设计院。
        二、1月9日5时左右,哈尔滨市道里区汇智龙江创智谷2期A2栋项目,1名工人私自到风机房炭炉处休息时死亡,疑似一氧化碳中毒。该项目建设单位:哈尔滨汇智成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河南中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黑龙江润龙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三、2月27日,哈尔滨市松北区乐业镇北部市政道路管网改造项目,管道安装施工挖掘机移管过程中,1名工人钻到管子底下穿吊带,管子滑落被压,导致严重受伤后死亡。该项目建设单位:哈尔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公室,施工单位:黑龙江永双霖市政工程施工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黑龙江执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3月23日21时45分,哈尔滨市香坊区东巴安里西侧地段棚改(二期)项目B区一标段3号楼,浇筑一层顶板混凝土时,场外泵车支臂断裂,泵管倾倒,1名混凝土施工人员被砸倒死亡。该项目建设单位:哈尔滨市淋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鸿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五、4月7日上午10时左右,哈尔滨市松北区中关国际商务中心项目,架子工班组在西侧第二个楼梯口处搭设防护设施,1名架子工搬运防护管过程中从三层坠落至二层,随后从楼梯滚落至一层(总高度约10米),经抢救无效死亡。该项目建设单位:哈尔滨中关村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哈尔滨工大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六、4月11日8时左右,哈尔滨市松北区绿地·东北亚国际博览城住宅项目,1名架子工在拆除绿地5#地块(南区)3#楼脚手架时,从高处坠落死亡。该项目建设单位:绿地国贸哈尔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兴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黑龙江中阳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七、4月14日7时50分,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凯盛源广场项目D1区域,1名钢筋工作业时,被2米长坠落钢管砸中头部死亡。该项目建设单位:哈尔滨凯盛房地产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北京日日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八、4月20日16时16分,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医科大学新建学生公寓项目,1名工人使用电瓶车乘坐升降机运砖,撞损防护门,发生坠落,并砸中一层3名施工人员,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该项目建设单位:哈尔滨医科大学,施工单位:黑龙江省二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中臻弘业工程管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从以上事故情况看,8起事故主要集中在机械伤害、物体打击和高空坠落,一方面反映出施工企业安全意识淡薄,三级安全教育落实不到位、现场检查监护不到位,施工作业“三违”问题突出;监理企业现场检查、督促整改流于形式。另一方面,暴露出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哈尔滨市及松北新区4个月内发生7起事故反映出,哈尔滨市及松北新区住建部门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监管责任压得不实。针对监管工作中存在的“宽松软”、监管力量薄弱的问题,没有研究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在接连发生事故后,没有吸取教训、认真反思,采取有效措施对涉事企业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警示震慑,致使安全形势不断恶化;特别是哈尔滨市及松北新区被列为重点督导对象进行督导后,又发生哈尔滨市医科大学新建学生公寓项目高空坠落事故,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影响恶劣。
       希望各地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组织开展好排险治违保安全靶向专项行动,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一是开展安全生产大排险,督促企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落实销号清零制度。二是开展安全大执法,属地住建部门要进行全面抽查检查,明确整改要求,对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不到位,现场隐患严重的,要责令其暂时停止施工,进行上限、顶格处罚,绝不姑息迁就。三是开展大培训,要督促企业开展全覆盖“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要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持续开展大曝光,对大排险、大执法发现的严重隐患问题,要及时通报,并进行各种形式的曝光,防止走过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五是要建立长效机制,要深入排查本地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完善安全监管制度,提升安全监管水平。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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