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注册建筑师第十二注册期(2021-2022年)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经有关单位申请,现将承诺符合四川省注册建筑师继续教育机构备案条件的单位主要信息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28日至2021年5月7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可向四川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成都市致民路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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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