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质函〔2020〕115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合肥、阜阳、淮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屋管理局),宿州市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合肥市园林和林业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
根据安徽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徽省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已于2020年12月24日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2月24日18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请在属地政府发布应急预警信息级别后,按照《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预案》(建质〔2020〕47号)要求,快速响应,按应急预案规定级别采取相应措施。
Ⅱ级应急响应终止前,请各市住建系统各有关单位在预警期间加强监督检查,并将预警发布、响应、采取措施等情况按日在每天下午3点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凌云(扬尘污染防治办公室),电话:0551-62871584,邮箱:ahjstfcb@163.com。
2020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