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委(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杭州市园文局: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建〔2017〕22号)要求,经综合评审和公示,建德市寿昌镇等33个镇达到浙江省园林城镇标准,现予公布。
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坚决扛起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使命担当,持续深入推进城镇园林绿化工作,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快美丽城镇建设,有力推动城镇高质量发展。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月6日
2020年度浙江省园林城镇名单
一、杭州市
建德市寿昌镇、淳安县汾口镇、余杭区黄湖镇、临安区於潜镇、临安区昌化镇、建德市下涯镇、建德市大洋镇
二、宁波市
奉化区溪口镇、海曙区高桥镇
三、温州市
文成县玉壶镇、泰顺县泗溪镇、瑞安市曹村镇、鹿城区藤桥镇
四、湖州市
南浔区练市镇、德清县乾元镇、德清县洛舍镇、吴兴区埭溪镇
五、嘉兴市
南湖区大桥镇、秀洲区王江泾镇、平湖市独山港镇、海宁市袁花镇
六、绍兴市
柯桥区王坛镇、上虞区章镇镇、新昌县镜岭镇
七、金华市
义乌市上溪镇、义乌市苏溪镇、武义县桐琴镇、婺城区琅琊镇、婺城区安地镇
八、台州市
黄岩区宁溪镇、路桥区新桥镇、临海市河头镇、温岭市箬横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