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0年度第三十七批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1-07

 

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0年度第三十七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住建领域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2020年度第三十七行政审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19家建筑业企业、3家勘察设计企业、1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47家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审查意见公示期截止20211717时30分,对所公示意见有异议或有问题的,可以提出申辩审查意见为未通过的企业可向盟市主管部门询问具体意见。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通过邮寄报送材料的企业或个人务必留下联系方式,以备所需。 

联系电话:0471-5332426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局12楼33、34、35号窗口

 

附件1.第三十七批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pdf

     2.第三十七批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pdf

     3.第三十七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查意见.pdf

     4.第三十七批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pdf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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