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第八十四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1-04

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141个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中46个无渗滤液设施。

责任单位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责任人

张正红

联系电话

028-85536400

整改目标

201912月底前,完成对46个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问题整改。

整改措施

120186月底前攀枝花、乐山、广安、雅安、阿坝、甘孜、凉山7个市(州)指完成对46个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方式效果后评估。根据后评估结果,对不能达到处置效果的,20188月底前制定渗滤液处置设施建设方案。

2201912月底前,按照渗滤液建设方案,完成建设任务,并稳定运行。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根据省整改方中对46个无渗滤液设施进行后评估工作并制定整改建设方案,并由相关单位、企业完成施工建设。201912月底前完成了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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