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20〕59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城市道路、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研究学习,积极组织申报。拟申请试点的城市,请于2020年12月12日前,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交书面申请,经两厅初步审核同意后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联系人:李现通(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0311-87807153
阎宁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0311-87800069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20〕594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