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换发人员资格电子证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08

 

内建行函〔2020〕643号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换发人员资格电子证书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局,和林格尔新区规划建设局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自治区住建领域人员资格证书电子化推广应用,决定对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核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纸质证书换发电子证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换证对象

未换发电子证书仍在企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二级注册建造师、“三类人员”纸质证书。

二、换证时间

呼和浩特市、包头市换证时间:2020年12月7日-2020年12月30日;

赤峰市、鄂尔多斯市换证时间:202012月31-2021年1月18日;

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通辽市、乌海市、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盟、兴安盟、阿拉善盟换证时间:2021年1月19日-2021年2月9日。

换证工作结束后,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审批系统内证书数据进行全面梳理,对无效和重复数据进行清理。

三、换证应提交材料

全区涉及换证的有关企业注册登录自治区政务服务网,直通部门选择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人办事栏目选择相应人员资格变更事项,附件中上传《人员资格证书换发申请表》提交申请即可。

四、有关工作要求

各盟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提前核对本单位人员信息,有序开展换证工作。

 

附件:人员资格电子证书换发申请表

 

 

 

2020年123


附件

 

人员资格电子证书换发申请表

 

  

 

  

 

企业名称

 

身份证号

 

     本人仅聘用在现单位,仅在本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对系统内所填写的个人信息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聘  用  单  位  意  见

          同志,与我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                   日 至                      日。并已经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同意申报。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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