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建办标函〔2021〕562号,网址:http://www.mohurd.gov.cn/wjfb/202011/t20201110_247925.html)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做好申报工作。申报补充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申报单位登录填报系统(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通知)提交申报材料,经我委在线审核通过后提交住房城乡建设部,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的,需提供已履行工程立项审批程序、具备工程建设条件的证明;如申报单位不是建设或开发单位,需提供项目建设或开发单位同意的证明;多个单位联合申报时应事先以文字形式约定各方对科技成果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需提供联合申报协议。以上证明材料请上传扫描版至系统申报书的附件中。
三、申报国际科技合作类项目的,在申报时间内先电话咨询。
四、为落实“放管服”要求、提高工作效率,此次申报无需向我委报送纸质版申报书。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1月27日
(联系人:秦仁泽;联系电话:55597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