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城函〔2020〕94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合肥市林业和园林局,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城管执法局)、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成都市青羊区桂花巷综合整治项目砍伐城市树木有关问题的通报》(建城函〔2020〕14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各地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切实把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贯彻落实到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实际中,在城市有机更新、基础设施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过程中,坚决杜绝野蛮施工、乱砍乱伐,对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城市特色风貌造成破坏的行为发生。
二、严格落实法规政策
认真落实《城市绿化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建科〔2020〕3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切实加强历史文化保护 坚决制止破坏行为的通知》(建办科电〔2020〕34号)等法规政策规定,加强自然生态、历史人文、景观敏感等重点地段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加强历史文化遗存、景观风貌保护。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化用地、树木、古树名木迁移或砍伐城市树木的建设项目必须依法依规履行审批手续。
三、全面开展排查整改
各地要深刻汲取通报事件的教训,举一反三,立即组织对本地区在建的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城市有机更新、老旧小区改造以及其它建设工程项目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强化工作监督指导,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020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