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程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9-30

甘建函〔2020〕163号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矿区建设局、有关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以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厅对近期受理的建设工程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jt.gansu.gov.cn)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审查意见分为拟同意和不同意两种,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可通过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的“企业维护平台”查询具体审查意见,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可通过电话咨询具体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13日。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企业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进行陈述,不得更换和补充资料,逾期不予受理。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意见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映意见,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身份证复印件,逾期或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反映的,不予受理。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厅政务服务处咨询。

通信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中央广场1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处

邮政编码:730030

咨询电话:0931-8929351(勘察、设计、建筑)

0931-8929971(监理、房地产开发)

 

附件: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xls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xls

        工程勘察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xls

        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xls

        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汇总表.xls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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